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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6-22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百载春秋,薪火相传,科学发展,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依托在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是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具有历史悠久又面貌全新的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博士点(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建设),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中心师资力量雄厚,专职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占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占30%以上,参加过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咨询或项目研究人员占50%以上。
  一、培养方向和招生计划
  (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二)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管理;(三)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四)教育管理;(五)公共经济管理与金融管理。本年度招生人数77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可上网查阅:www.xue.net://www.xue.net.moe.edu.cn/。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经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9月1日)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www.xue.net://yz.chsi.#.cn,教育网址:www.xue.net://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3511福建师范大学”。
  (2)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3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18号令〕)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我校推免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扣留该证件,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外国语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3小时。
  (五)华慧教育纲及命题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华慧教育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初试成绩预计于2013年3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打印成绩通知。
  六、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3年3月下旬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日期安排在2013年4月份,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13年4月份开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公布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在2013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6月中下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公共管理硕士的录取类别分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委托培养硕士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自筹培养协议。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考试诚信和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入学
  2013年9月份,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十、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实行在职攻读的弹性培养模式。根据闽价费〔2010〕343号文件规定,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39000元/全程·生。培养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公共管理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四)联系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仓山校区文科楼10层1008室),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2516林文松老师;15980246648陈老师;15959153374张老师;13159412858吴老师。电子邮箱:fjnumpa@163.#。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福建福州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5314,传真:83462639。电子信箱:lcf@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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