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计价
(一)债务重组取得的:按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处理
(二)非货币性交易取得: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规定处理
(三)投资者投入的:双方确认价,若双方确认价不公允,无形资产应以公允价值入帐
(四)企业合并形成的
1.合业合并中形成的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则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
恰当的市场价格一般是现行出价。无法获得现行出价的情况下,如果类似交易的最近交易日和资产公允价值估计日之间的经济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则可以类似交易的近似价格为基础来估计公允价值。
2.合业合并中无法确认公允价值的按将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价。
3.若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计量或处置与其他资产一并作价的,是不可分的,则应以资产组为单位确认无形资产,如矿泉水的商标与特定的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