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专业科目指导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法律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专业科目指导(司法考试)
站内搜索:

司考刑法讲义辅导: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0-20

  一、刑法的概念

  1.刑法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立法史:1979.7.1通过,1980.1.1施行;1997年3月修订刑法典。修订的指导思想: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保持刑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原来笼统的规定尽量做出具体的规定。

  2.广义的刑法与狭义的刑法:

  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包括8个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附属刑法(又叫行政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的刑法典。

  二、刑法的性质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只规范罪-刑关系。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保护法益涉及个人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不同,其严厉性决定了刑法对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性。

  三、刑法的任务

  【相关法条】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知识要点】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四、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任务是刑法实际承担的职责,刑法的机能是刑法显示以及可能发挥的作用。

  1.规制机能。对于犯罪,刑法通过规定惩罚措施以明确国家对该犯罪的规范性评价,所以,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具有评价机能与意思决定机能),也是裁判规范。

  2.法益保护机能。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犯罪的本质就是侵犯法益。

  3.自由保障机能。刑法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李斯特语)。


司法考试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司法考试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